| 1. |
退款或更換手續需於送貨日起計三十天內完成。 |
| 2. |
所有更換的產品只限於指定日期內在香港宜家傢俬更換其他同類型產品。顧客需另補差額換購售價較高的產品。若顧客換購售價較低的產品,差額將以購物退款劵退回。 |
| 3. |
退款將以付款時的形式支付。購物時若以信用卡付款,有關之款項將會退回至購物時所使用之信用卡戶口。現金退款最高限額為HK$500,若退款超過HK$500,則以支票形式退回
。 |
| 4. |
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所購買之貨品,恕不接受退款。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一經確認恕不能取消。 |
| 5. |
如發現屬人為損壞而非製造過程中出現的結構性問題,恕不接受退款或更換之要求。 |
| 6. |
退回之床褥 / 床褥墊必須與發票所列的型號相同。 |
| 7. |
退款只限退回貨價,並不包括其他服務收費。 |
| 8. |
此試用服務不適用於特價陳列品或經「床褥25年品質保證」 更換之新床褥。 |
| 9. |
我們會安排免費上門收貨及 / 或送貨服務,唯收貨地址必須與送貨地址相同,而收貨及送貨必須同時進行。若收貨地址位於離島或澳門地區,顧客則需繳付有關之收貨及 / 或送貨費用,而有關之費用將會按當時離島或澳門地區之送貨費計算, |
| 10. |
香港宜家傢俬保留最終修訂此保證之條款及細則之權利。 |
| 11. |
若有任何爭議,所有條款及細則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